案例展示

“怒江事件”中民间组织的参与

发布时间: 2021-12-21 访问计数:

案例摘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需要投入大量自然资源,与此同时,环境保护也被提上了世界各国的发展议程。1998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做出规定:3年内不准上马新的火电项目。这使得珠江三角洲、浙江等东部地区出现了严重的电荒。1999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根据中国能源现状和有关人大代表的呼吁,提出怒江水电开发的议项,并直接进入政府的工作日程。随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用招标的方式确定了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和国电公司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进行水能开发具体方案的规划。可是,民间社会却发出了不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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