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展示

江门廉政公积金,是否能有效防腐?

发布时间: 2021-12-21 访问计数:

案例摘要:从2010年7月1日起,广东省江门市开始试行公务员廉政公积金制度,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由公务员个人与政府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资金,存入个人账户,如个人没有发生违纪,即可按一定比例定期返还,直至退休;如个人违纪违法,则按一定比例扣除账户资金上缴国库。江门市将该制度解释为强化廉政的一种手段,通过设立对公务员勤政廉政的经济奖惩机制,推动、督促公务员廉洁从政,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制度创新。但该制度也遭到了许多质疑,廉政是官员的基本要求和法律义务,对此进行奖励似乎有变相加薪之嫌;一旦官员面临巨大的经济诱惑,每个月扣除的少许廉政公积金是无法有效阻止其贪腐行为的;廉政公积金来源于财政支出,而此部分资金是否经过了人大审批,也涉及到政策合法性的问题。总之,从目前的情况看,廉政公积金能否有效防腐,还是个未知数。这种萝卜加大棒的正负向激励,是否值得一试呢?

查看案例全文请登录中国公共管理案例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