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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责何以形成?——来自拆迁干部余强的故事

发布时间: 2021-12-17 访问计数:

案例摘要:2010年,为改变南衡区农口系统办公场所长期散、乱、杂的落后局面,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农口大楼新建项目,这自然引来了拆迁。但由于拆迁居民,包括部分少数民族居民漫天要价,官民矛盾一直处于激化状态。余强等干部担心强制拆迁带来民族性群体事件,决定将拆迁任务束之高阁。八年来,上级政府不追究,拆迁居民不闹事,也算是皆大欢喜。之后事件出现了转机——新任农牧局局长张山想要以拆迁为抓手、以问责为手段、以完成任务为目标,对余强进行问责,推进拆迁工作。而余强却一手太极将身抽,综合运用忙而不动、信息瞒报、分散责任等策略,最终受到警告处分。可见虽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为官避事平生耻,担当作为莫推脱”“为官一任,在于造福一方,要有担当精神”,但部分领导干部仍然不履行治理责任,用“不为”代替“有为”,用“避责”代替“负责”。通过对本案例的研读,以期引发读者深思:在公共管理领域,干部避责何以发生、何以存在,并何以被一再运用?又该如何防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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