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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我院陈天昊副教授主讲课程获评2023年全国公共管理“精品案例课堂”

发布时间: 2024-05-20 访问计数:

近日,受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委托,由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的2023年全国公共管理“精品案例课堂”建设项目,完成了验收评审工作。经过严格的文本检查、专家评审、教指委会审议及投票等环节,在全国范围内共评选出“精品案例课堂”15项,“优质案例课堂”37项。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陈天昊副教授作为首席专家申报项目《服务型政府治理的理念发展与制度落实——以刘云务诉晋源交警交通管理案为例》,获评2023年全国公共管理“精品案例课堂”。


全国公共管理“精品案例课堂”项目建设和评选工作旨在加大案例教学力度,带动案例教学方法创新和理念传播,探索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范式,推动案例更好服务实践创新人才培养。项目邀请MPA教师使用公共管理有关典型案例进行案例教学的示范性授课,全流程展现案例教学的课程设计、课堂教学、专家点评、学生心得等环节。

《服务型政府治理的理念发展与制度落实——以刘云务诉晋源交警交通管理案为例》项目得到了清华公管学院院长助理、案例中心主任慕玲老师,课程助教徐玮、苏亦坡、陈婕婷同学的支持。清华公管学院教授于安对案例教学进行了点评。学院MPA学生共28人参与了此次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授课现场

于安教授点评案例教学课堂

MPA学生分享学习感悟(从左至右:陈智慧、李天、胡灵山)

案例课堂介绍

该案例课堂选取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做出的“刘云务诉晋源交警交通管理案”为授课案例。首先,概要介绍案件争议的事实内容,提炼案涉行政处罚行为及行政强制行为的合法性争议焦点。然后,回顾《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相关条款,为同学们系统阐释行政机关做出处罚行为、强制行为所需遵循的程序及实体要求。随之,回到案件争议本身,请同学们思考,基于上述法律要求,案涉晋源交警的执法行为存在哪些违法之处?在同学们发言、讨论之后,进一步引入《行政诉讼法》第70条关于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分析框架,带领同学们依循这一框架逐条分析最高人民法院的说理论证部分,以加深同学们对于执法合规边界的认知。本案说理部分,最高人民法院的论证亮点在于对行政行为目的合法性的分析,即“行政机关进行社会管理的过程,也是服务社会公众和保护公民权利的过程。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行政机关既要严格执法以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也要兼顾相对人实际情况,对虽有过错但已作出合理说明的相对人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时,在足以实现行政目的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对相对人权益的损害。”这一论述凸显出建设服务型政府不仅要严格执法,还需权衡行政目标的实现与当事人权益的保护,以服务理念贯穿执法活动,避免执法行为畸轻畸重。随之,阐释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的政策要求,引导同学们从建设服务型政府这一更高站位理解本案判决背后的法理意涵。最后,课堂讲授以本案主审法官耿宝建对该案的评述画上句号:“行政机关在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既要严格执法,也要‘以人为本、亲民管理、文明执法、有情操作’,将法律的刚性和柔性有机结合,实现‘执法如山’与‘执法如水’有机统一。特别是在民生领域,执法应当更多体现柔性和包容性,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性化执法,体现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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